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呼市科技局是行使市政府科技工作职能的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制订呼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条例,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呼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外事经费等科技费用的预决算;强化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编制呼市科技示范基地、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园区和科技创业中心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科技合作计划;负责归口管理呼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等工作;制订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代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管理呼市知识产权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科技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科技局本级,内设8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与科技合作科、科研条件与计划财务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知识产权科。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呼市科技成果推广中心、呼市科学奖励服务中心、呼市科技信息中心、呼市科技开发中心、呼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呼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反映财政拨款收入4940.75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安排13983.72万元,预算收入执行进度为35.33%;决算反映支出4934.02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安排13983.72万元,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为35.28%。 执行进度较慢的原因是2016年预算收支中约有90%为项目收支,而项目收支安排针对的是2016年至2017年的项目,属于正常现象。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102.08万元,支出总计5,102.0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296.73万元,下降20.27%;支出减少1,296.73万元,下降20.27%。主要原因:2016年度是科技项目的小年,各项科技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均有所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94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0.7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93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35万元,占24.67%;项目支出3,716.67万元,占75.33%。
其中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科学技术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200.66万元,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技奖励”(项)支出228.48万元,为科技奖励专项经费。
“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3178.09万元,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09.30万元,支出总计5,009.3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247.55万元,下降19.94%;支出减少1,247.55万元,下降19.90%。主要原因:2016年度是科技项目的小年,各项项目收入及支出均有所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2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35万元,占24.74%;项目支出3,703.81万元,占75.26%。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7.4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1147.42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30102)283.3万元,基本工资(30101)254万元,退休费(30302)349.07万元,较上年增加38.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在职人员正常晋档晋级及职务变动,导致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增加,二是退休人员调增养老金,导致退休费增加;公用经费69.93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24.13万元,福利费(30229)12.70万元,办公费(30201)12.58万元,较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本部门无人因公出国出境,未发生相关费用。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4.7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6万元,完成预算的98.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21.67%。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3万元,占99.46%;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占0.5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13万元,用于本部门16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1.51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3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1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及孵化器建设项目专家。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2万元,比2015年减少3.36万元,降低8.54%。主要原因:2016年度本部门无人因公出国出境,未发生相关费用;取暖费、邮电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万元,比2015年减少13.00万元,降低69.7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办公需求,本年度需要购置的办公设备较上年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减少5.45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工程项目,无相关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6万元,比2015年增加20.4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6年科技活动周等科技活动及办公需要,增加了大量印刷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比2015年增加4辆,主要原因是:资产清查中评估入账两辆车,另外两辆公务用车由于统计口径变化,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其他用车变动至一般公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变动至一般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二级单位公务用车,在统计时口径未纳入一般公务用车,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变动至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结合科技部门以项目管理为抓手的特点,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管理,保障科技计划项目的安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紧密结合。大力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创新推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突出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努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
2.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一定资金规模的科技项目编制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公共效应。根据科技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绩效目标,在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等指标上进行预算控制,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
“具有保健功能的微生态制剂开发研究”项目主要利用生物工程技术,筛选具有降低人体血清胆固醇浓度功能的益生菌菌株;利用发酵工程技术将该菌株制成益生菌菌粉;利用制剂工程技术,将该益生菌菌粉制成可常温保存的微生态制剂保健食品。该项目于2016年12月已经完成了功能菌株筛选,获得具有特定功能的并且具有辅助降血脂功能和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的益生菌菌株1-2株,并完成了全基因组测序。并于2017年1月开始菌粉、制剂生产工艺研究。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总体上看,该项目2016年预算执行的各项绩效评价指标完成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本部门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指用于支持我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指南确定的方向、领域和产业重点,市委市政确定的重点工作,呼和浩特市开发区(园区)、产业基地重点产业链的主要环节等。
(十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除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重大专项以外的重要科学技术方向、领域和产业重点。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嘉繁 联系电话:0471-6621379